广元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要求,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体系建设进程,进一步强化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战略部署,把城乡垃圾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和政府公共服务重要职责,按照区域性布局、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要求,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广“全域统筹规划、市州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垃圾治理新模式,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现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推进中国最干净城市、无霾城市建设,为打造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奠定基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区)集中处置”和“边远乡镇连片集中处置”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确保清扫范围全覆盖、收运范围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到2019年底,全市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70吨/日,市城区、县(区)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分别达到85%和50%以上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全市普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体系
市、县(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旺苍县、苍溪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市、县(区)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30%和20%以上;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城镇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