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聘用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
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
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
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或配方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