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关于开展市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6
对评估发现不符合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调整情况
五、评估范围和方式 此次第三方评估的范围包括: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过程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落实情况,包括工作部署情况、内部审查机制、抽查及举报回应机制建设情况、制度宣传、学习培训、存量文件清理、增量文件审查、审查法律规范、清理及审查质量、督查考核情况等
政策措施是指被评估单位起草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进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法律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法规草案、政府规章、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政策文件、招标文件、合同、一事一议批复、办公会议纪要等)
本次第三方评估由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安排部署,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机构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省市场监管局与之签订委托协议,实行一次性总包
评估对象为随机抽选的 8 个市州政府,可根据经费情况延伸评估最多两个市(州)直部门,具体延伸评估的单位数量由公开招标决定
每个被评估单位各抽样政策措施 30 份(2024 年前 20 份,2024 年 10 份)
六、评估方法 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时,可以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调研、舆情跟踪、专家论证等途径,汇总编写相关信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综合运用定性评估、定量评估、比较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式方法开展评估
(一)定性评估
通过汇总、梳理、提炼、归纳相关资料和信息,运用相关基础理论,对政策措施影响市场竞争情况、制度实施情况等形成客观的定性评估结果
(二)定量评估
使用法律规范统计数据,运用科学计算方法,对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程度、制度实施成效等形成准确的量化评估结论,定量评估应更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三)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