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过程(工序)和特殊过程(工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管控,有效防范并遏制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使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结合《关于印发“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二公局施发[2015]33号)、局项目策划指南(V1
0版)、局、公司技术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原《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控制规定》进行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也可指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管理职责:1
施工管理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控制要求,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负责识别、确定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界定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确认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监测设备的过程能力,并对过程实施进行严格控制
项目总工职责:3
1策划初期组织项目各部门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识别和界定项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形成控制清单
同时负责组织技术、试验、质检等部门在施工前预先鉴定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在受控条件下具备能够实现过程控制目标的能力
2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开工前,负责指导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编制首件工程施工方案
3负责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首件工程施工过程技术方案指导,并进行首件工程总结
4根据首件工程总结,负责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3
5根据《关于印发《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和《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的通知》(二公局四施发〔2015〕10号)文件要求,负责组织落实技术交底工作
6负责组织技术、试验、质检等部门在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方案、实施、总结、验收等过程控制
项目生产副经理职责:4
1负责组织机械、物资、生产等部门在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施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