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为了法律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建立运转高效、职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一、政府采购制度的遵循原则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遵循的原则:(一)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二)兼顾效益与效率,合理确定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范围。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三)坚持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工作程序,法律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四)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动,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二、政府采购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工作在办事处政府领导下,由财政所负责实施。其职责是:(一)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计划草案,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时间;(二)负责编写、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和专家评委信息库;(三)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四)根据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统一组织政府采购;(五)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定,法律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六)监督供需双方履行协议,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事宜;(七)办理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三、政府采购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政府采购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办理的采购。政府采购的范围:1、办公用具;2、交通工具;3、统一着装及其他统一装备。4、基本建设项目、修缮项目。5、大型会议和大型公务接待、汽车维修、保险、加油、大宗印刷等项目;6、农用机械、抗旱及防汛物资等。7、其他应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工程和服务等。四、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采纳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办事处确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由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采购人根据一定程序和标准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的方式。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采纳公开招标方式:1、单位(台、套、件等)价格在 50000 元(含 50000 元,下同)以上的商品;2、单价不足 30000 元,但同类商品批量价格达到 50000 元以上的商品;3、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