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就餐提示 市直大院各位干部职工: 为防止人员聚集,疫情扩散,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就餐作如下调整: 一、鼓舞自带中餐、晚餐;自带餐盒。就餐人员尽量不要在餐厅里就餐。 二、早餐品种只供应包子、馒头、稀饭、豆浆等,建议打包外带。面、粉档口停止供应。 三、中、晚餐以供盒饭为主。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盒饭统计、预定、领取和发放,并于 2 月 2 日 12:00 前报订餐联系人名单及电话至机关食堂运营管理中心(罗芳 13607493588)。中餐单位团体订餐截止时间为 10:30,晚餐单位订餐截止时间为 16:00。盒饭预定实行就近原则,在一办公楼、人大楼、信访楼、人防大楼上班的单位原则上在机关一食堂预定;在二办公楼、政协大楼、人民会堂上班的单位原则上在机关二食堂预定(预定电话附后)。送餐盒饭提供 10 元/20 元标准。餐费由单位专人统一签单挂账后,由食堂运营中心在干部职工餐卡充值经费中予以一次性扣除。 四、如到现场打餐,食堂不使用套餐盘,可自带餐具打餐。没有餐具的食堂以饭盒形式提供,饭盒收费不变。 单 位 团 体 订 餐 联 系 电 话 : 机 关 一 食 堂 88665781( 邓 细阳)13975124478(韩主管)15388900828(成主管)13808478612(陈经理) 机 关 二 食 堂 : 88665181/19974886680,13548976029( 高 主 管 ) ,18374862636(廖经理),18107488005(冯经理) 五、单位餐卡充值建议远程办理,将人员充值明细表、财政支付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发电子邮箱(cssjgst@163.com)。 为了您的健康,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就餐提示 各餐饮单位: 为齐心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广阔就餐人员健康安全,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就餐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禁无证经营。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含农民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堂严禁无证经营,严禁承接宴席和对外开放。 二、严格管理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务必履行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标准要求,加强食堂环境整治,保持食堂及周边洁净、卫生。对卫健、疾控部门提出禁止或暂缓供餐的单位食堂,坚决停止供餐。 三、严格落实制度。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