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行政纪律管理制度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全体职工的日常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职工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结合现在的管理状况进行修订,现就加强劳动纪律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一)上午 8:00 上班,11:30 下班,下午 1:30(夏季时间 2:00)上班,5:00(夏季 5:30)下班,上班时间前答到,下班后签退,上班后必须步入正常工作秩序,不准干任何私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旷工等。(二)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串岗)一次扣个人 50 元,每月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达到三次者,扣发当月奖金。(三)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5天的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半月的奖金,每月累计旷工达到 3 天者,扣发当月奖金,并取消本年度内评先树优资格。(四)上班时,实行 A、B 角制,短时间离岗时需告知其附近科室工作人员或找别人代班,及时接待来诊患者,或在门口标明去向及联系电话,病人找不到值班人员超过 10 分钟或投诉每次扣值班者 50元。(五)值班人员工作时间禁止玩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串岗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个人 50 元。(六)值班人员要衣帽整洁,穿工作服(工作服要干净,不准大开怀),佩戴胸牌,不准化浓妆、穿拖鞋,不得穿工作服上街。(七)职工应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各尽其责,不能以任何借口生冷、硬、顶、推诿患者,发现一次扣 50 元。(八)倡导“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没有多事的患者,只有不到位的服务,大力治理患者投诉,一年内,调查属实,一次写出书面检查并罚款 50 元,二次临时工辞退,正式工停职 1 个月,期间只发生活费 300 元。(九)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 500 元,扣发当月奖金。二次停职1 月,停职期间只发生活费 300 元。(十)推行住院患者一次性办结制度。因工作失误造成患者不便的,责任人按患者投诉处理。包括住院资料的复印,诊断证明书的出具、医保转诊及报销等与我院服务范围有关的各种服务严格限时办结。(十一)所有听班人员,不得离开医院,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如不能按时到岗者,按旷工处理,造成纠纷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十二)禁止任何个人和科室私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