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1
0 目的为本厂提供一个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尽可能性减少工作中潜在的危险,以确保工厂安全、个人健康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此程序
0 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厂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场所及工作环境
0 主要职责和权限: 3
1 总经理经理负责必要的资源;3
2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此程序执行;3
3 安全管理员兼任 EHS 事务统筹协调员,负责本厂所有人员的健康保障及安全规划,并根据各工作区域识别各种危险源,统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或措施,同时对执行状况的纠正/跟进;3
4 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EHS 区域协调员对所属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及安全纪律的监督
0 工作程序4
1 行政人事部4
1 安全管理员经过适当安全培训,并取得政府部门认可授予的证书;4
2 本厂设立 EHS 管理委员会,安全主任兼任 EHS 事务统筹协调员,担任负责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EHS 委员会由不同部门的成员代表参加
EHS 委员会事务统筹协调员至少每 60 天组织召开一次 EHS 委员会例会,行政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三次会议,会议记录应予以保持;4
2 本厂 EHS 委员负责执行以下具体职责;4
1 每年一月份提出 EHS 方面的工作计划;4
2 每年一次定期联络政府部门对饮用水、车间空气测试、风速进行测试;噪音可由本厂自行测试,并保留测试报告,若测试不符合规定,立即实行纠正措施;4
3 每月对所有消防器材、电气管理(包括电线、电源),至少检查一次,如有异常,立即实行纠正措施;4
4 进行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至少每年分别做消防演习一次,如有问题,立即实行纠正措施; 4
5 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厂房是否损坏,如有损坏,迅速维修; 4
6 对所有的事故及事故险象进行调查,包括火灾、化学品泄露、人员受伤、职业病、财物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