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的眼睛》资料链接 我国器官捐赠现状 供体来源缺乏。据统计,中国每年大约有 150 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而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的人数一共只有百余人,结果是绝大部分患者死亡或者等待死亡。 器官捐赠无门。供体紧缺虽然不是中国一个国家的问题,但中国却是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极低的国家,难道真的没有人同意捐赠器官吗?随着社会的进展、科学的进步,人们关于器官捐献的思想观念逐渐有了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大城市有近70%的有识之士表示可以接受器官移植,并同意捐献出自己的器官。现实问题在于,这些有意捐献者常常是捐献无门,不知如何办理捐献手续。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联合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之前,我国仅有少数器官捐献的民间组织,但他们往往没有固定经费,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协调器官的采集、管理和供给关系,同时还面临着公民的信任危机。因器官捐献而导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解决时无法可依。国外推行死亡后器官捐献,都有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比如捐献卡制度,司机从拿到驾照那一刻起就要选择一旦车祸死亡是否同意捐献器官。对于这之后的组织配型、器官分配都有规定好的操作手续,来保证器官捐献有效而有序地进行。中国没有这样一套法律规范,当死亡已经发生时,再去联系家属商量捐献,早已错过了最佳时间,器官缺血太久,已经不能用来移植了。更为关键的是,中国的脑死亡标准、器官捐献都没有法律保障,对于医生来说,在这样的法律真空下做手术,他将面临的很可能是一场刑事诉讼。中国工程院院士、肾病专家黎磊石说,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在中国没有制度土壤,它只是理论上存在,事实上做不到。 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在我国是个敏感问题,它既涉及捐献者与接受器官移植者的权利和义务,又涉及社会公德、人类伦理等方方面面,因此其立法进程备受关注。 近年来,中国不少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器官移植捐赠的地方法规条例,2024 年 5 月,中国第一部关于器官移植的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称《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由卫生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此前已认定的 164家移植医院,构成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组建负责编写器官受者信息并进行分析评估的科学登记系统。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且商定首先在天津、辽宁、上海、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