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调研分析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调研分析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岸线长度、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面积均列世界前10位
我国拥有约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其中有完全主权的内水和领海37万多平方公里,大陆岸线长18000多公里,岛屿岸线长14000余公里,沿海滩涂面积有2万多平方公里,15米等深线以内浅海面积有12万多平方公里
随着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海域的用途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海域的大量开发利用,使人们把眼光放在了海域使用权的抵押融资上
**是我国唯一以岛建市的城市,近几年海洋经济迅速发展,海域使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因此,在**地区进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的探索,有着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从宏观层面来看,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一)海域相关的法律框架基本建立,海域的物权属性明晰
海域是一项重要的物权,世界的法律制度对此一般都有明晰的界定,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对海域的物权属性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二战以来,海洋产业在各沿海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海洋产值亦呈快速增长趋势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及其资源,促进海洋产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护海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益,以英国、美国、日本、韩国为典型的沿海各国相继加强了对海域使用与管理的立法
从我国情况看,1993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了《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20xx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域使用管理法》,20xx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在法律属性上,海域与土地相类似,首先是一种自然资源,其次又是其他自然资源的载体
海域具备民法意义上物的特征,是一种类似于土地的不动产
我国立法将海域确定为不动产物权的客体,建立海域物权制度,不仅顺应了现代物权法的发展潮流,而且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海洋管理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