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简单协议(整理 10 篇)篇 1 简单三人合伙创办公司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每名合伙人各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缴付
若在签订本合伙协议之日起三日内未履行出资义务,视为放弃合伙人身份,自动退伙
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2、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各个合伙人对所需资金具有相同数额的出资义务
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为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之日起三日内
若不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该合伙人安装自动退伙处理,按该笔出资之前本合伙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清算
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须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责任,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时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
因资金困难而出现的后续出资作为合伙企业的实缴纳出资,各合伙人按原始出资和后续出资确定实际出资数额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 1 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 2 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但合伙人对自己在经营行为中的欠账直接负责,与其他合伙人无关,若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清算账目的时间周期内追回,由对外赊欠的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补足欠账差额部分
补足差额的'时间为本合伙企业对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后三天之间
假如不能按期补足差额部分,按自动退伙处理,资产清算以核对账目前的资产为准,差额部分在清算时予以扣除
本合伙企业每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