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目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是1982年根据北京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三位先生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
被列入名单的均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纪念意义、且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
目前中国已公布了12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中海口市琼山区与海口市根据国务院意见分计为2处
第一批:1982年2月8日公布,共24处第二批:1986年12月8日公布,共38处第三批:1994年1月4日公布,共37处增补a:2001年8月10日公布,共1处增补b:2001年12月17日公布,共1处增补c:2004年10月1日公布,共1处增补d:2005年4月14日公布,共1处增补e:2007年3月9日公布,共1处增补f:2007年3月13日公布,共1处增补g:2007年3月18日公布,共2处增补h:2007年4月27日公布,共1处增补i:2007年5月6日公布,共1处增补j:2007年9月15日公布,共1处增补k:2009年1月2日公布,共1处增补l:2010年11月9日公布,共1处增补m:2011年1月24日公布,共2处增补n:2011年3月12日公布,共1处增补o:2011年3月14日公布,共1处增补p:2011年5月1日公布,共1处增补q:2011年11月2日公布,共1处增补r:2012年3月15日公布,共1处增补s:2012年6月28日公布,共1处分类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按照各个城市的特点主要分为七类即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如北京、西安;传统风貌型:保留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有完整建筑群的城市,如平遥、韩城;风景名胜型:由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叠加而显示出鲜明个性特征的城市,如桂林、苏州;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由地域特色或独自的个性特征、民族风情、地方文化构成城市风貌主体的城市,如丽江、拉萨;近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