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春运安全责任书乡镇春运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春运工作,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实现公路客运行业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春运期间严防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客运经营单位的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仔细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实行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项目:各进站运输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按下列责任条款要求开展工作: (一)及时传达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仔细执行有关指示要求。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包括: 1.各经营单位(个人)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所有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法律规范的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3.各进站经营单位(个人)要严格根据站场规定执行报班制度,仔细做好司机资格的检查监督工作,督促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按规定配备驾驶员,严禁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单程在 400 公里以上(高速公路 600 公里以上)的,必须配备两个以上驾驶员,并按车辆核载人数配载乘客,严禁超载行驶。(2)运输单位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班车出站后不得沿途上客超载运行,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不得超过 3 小时,24 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8 小时。 4.进站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每个经营单位及驾驶员要自觉配合站场车辆安检员对车辆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违规客车或卧铺铺位堵塞消防通道的客车参加客运经营。 5.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我站规定的票价,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票价。 6.所有营运车辆必须配备三角木、2 个或 2 个以上经检验合格的灭火器,如无配备或配备不符合要求的,由我站强制配备,所需费用由客车经营者负责。 7.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及其它危险品上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