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超编制超职数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深化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
通知》(莆委编〔2024〕4 号),我局组织实施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和人员编制具体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机构 9 个,派出机构 1 个,所属事业单位 2 家(派出机构和 2 家事业单位均为财政核拨)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
核定编制情况 (1)行政机关:行政编制 43 名,工勤编制 4 名
(2)派出机构:行政编制 3 名
(3)事业单位:12 名(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制 3 名、市学园公证处编制 9 名,均为财政核拨)
实有人员情况 (1)行政机关:实有使用行政编制人员 32 名,使用工勤编制人员 4 名
(2)派出机构:实有使用行政编制人员 2 名
(3)事业单位:实有在编人员 11 名(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 3名,市学园公证处编制 8 名,均为财政核拨)
(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1
领导职数核定情况 (1)机关:部门领导职数 7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15 名(其中:县处级领导职数 7 名,乡科级领导职数 15 名)
(2)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4 名(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 1 名,市学园公证处编制 3 名;乡科级领导职数 4 名)
实际配备情况 (1)机关:部门领导 7 名,部门其他领导 1 人名,内设机构领导 13 名(其中:县处级领导 8 名,乡科级领导 13 名)
(2)事业单位:领导 3 名(其中:乡科级领导 3 名)
(四)非领导职数情况 实际配备非领导人员 5 人(其中:正副调研员 1 人,正副主任科员 4 人)
(五)编外人员情况 编外人员数合计 12 人,其中自聘 12 人
二、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核查结果不存在问题
三、对上报核查信息的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