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案例分析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深圳市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某,董事长
申请再审人深圳市__有限公司
负责人欧某,总经理
两申请再审人委托代理人谭某,广东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深圳市__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胡某,广东深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吴某,男,下落不明
深圳市__有限公司、深圳市__有限公司与深圳市__技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 20XX 年 6 月 15 日作出深宝法民二初字第 946 号民事判决,深圳市__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 20XX 年 3 月 20 日作出深中法民二终字第 664 号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重审追加吴某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于 20XX 年11 月 16 日作出的深宝法民二重字第 19 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__有限公司和不服该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裁定对本案提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深圳市__有限公司及的法定代表人欧某、共同委托代理人谭某,深圳市__技术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胡某到庭参加了诉讼,吴某经公告送达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一审查明,深圳市__技术有限公司向发出报价单一份,就 FS300 化学沉镍的三种化学物品报价,确认后,于 20XX 年 9 月 21 日在该报价单上加盖”深圳市__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
20XX 年 9 月至 11 月间,深圳市__技术有限公司陆续向供应 FS 300 化学沉镍,收货后均在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处加盖”深圳市__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确认
20XX 年 12 月 11 日,深圳市 __技术有限公司与经对帐,确认在上述业务来往期间,深圳市__技术有限公司共向供应货物不含税金总价值为人民币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