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业部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年度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实现事业部圆满完成年度目标指标,客观公正的对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做出评价,并将绩效考核与员工薪酬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实现公司长效人力资源竞争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部全体人员绩效以月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其中部门绩效以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考核结果与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直接挂钩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各部门、岗位绩效符合部门及岗位特点,可量可考;(三)硬性绩效指标与软性绩效指标相结合,做到全面考核;(四)实施绩效薪酬,坚持按岗付酬、以岗定薪、按业绩和贡献付酬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全体员工(不包含项目工人)
第二章 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第五条 事业部员工薪酬包括如下组成部分:(一)月薪=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其中:年度奖金总额=全年绩效总分%*1
2*全年奖金基数(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而定);第六条 事业部员工绩效考核由以下几个层级构成:(一)部门经理(二)部门副经理、总工程师、各分管模块经理(三)专业管理人员第七条 考核内容部门绩效采纳平衡计分卡,分为财务指标、客户指标、流程指标、学习成长指标;个人绩效分为主管评议、部门绩效、学习成长、加减分项四部分
第三章 考核组织机构第八条 事业部绩效考核实行企管部、人力资源部牵头领导,分级负责
(一)部门绩效由企管部负责收集汇总各项指标得分并核算总分,报分管绩效副总领导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二)个人绩效中,部门经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汇总各项指标得分并核算总分,报绩效主管副总审核;其他人员由部门经理将主管评议得分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汇总各项指标得分并核算总分
第四章 考核实施第九条 考核时间(一)部门绩效:每季度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