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抓手,从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新一代人才健康成长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强化政府行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课外场所建设,改善农村留守儿童课外活动条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基本建立起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体系,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温馨家园和良好环境,进一步改善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二、组织领导各地要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把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大局、利在长远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程,思想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主动
各市、县(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协调小组要加强对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的领导,组织动员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项目实施
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开展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监管,解决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将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
三、阵地依托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主要依托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可单独设立,也可与校内图书阅览室、多媒体教室、各类活动室等合并设立
四、标准要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硬件方面1
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20平米,安全、实用,确保留守儿童方便使用留守儿童之家有关设施;2
配备电视和一定数量的图书、期刊、报纸和文体器材,基本满足留守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3
配备电话或电脑等设施设备,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联系
(二)软件方面1
有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及相对稳定的关爱队伍;2
有管理规章制度和活动安排计划;3
有反映留守儿童基本状况、进步成长的记录簿册;4
有工作总结和档案
五、日常管理留守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要坚持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严格有序、关爱到位的原则,加强力量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