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单位笔试题之医疗事故处理 卫生法规学是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中常考的科目之一,中国卫生人才网考试辅导专家带领考生一起复习卫生政策法规的重点和考点-医疗事故处理。 1.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客体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 2.处理原则 应当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晰、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3.分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导致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甲)、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详细分级原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注:甲是指器官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替代:双眼球摘除,肾透析。乙:器官功能严重丧失:重度智障。 4.防止处置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置专(兼)职人员,详细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状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征询服务。 (2)因急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急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也许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汇报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查、核算,并将有关状况如实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汇报,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5.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错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也许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 3 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6.尸解时间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