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二、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从开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每 2 年组织一次调整为每年组织一次,并实行以 2 年为一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措施。参与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持续的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参与 2 个及如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种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三、国家经贸委会同司法部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确定和命题工作。国家经贸委负责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考前培训的过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进行。四、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或授权组织实行各项考务工作。五、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有关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告知人发[]2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适应我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告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三、(一)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有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 5 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 3 年。四、(二)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有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 1 年。五、(三)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有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工作满 2 年。六、(四)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有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 1 年。七、(五)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有关专业博士学位。八、(六)不具有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 5 年。九、 除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只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报名参与考试:十、(一)获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7 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 5 年;十一、(二)获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5 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 3 年;十二、(三)获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