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州级绿色矿山(煤矿)建设工作的通知》(昌州煤字{2018}55号)和《昌吉州绿色矿山(煤矿)评估标准》(昌州煤字{2016}134号)文件要求和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制此方案,促进我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工作
一、工作目标2018年内实现州级绿色矿山
做到安全生产有保障,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绿化率超过30%以上,实现煤矿和县和谐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成效,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考核办,贺恩桥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实施的协调工作
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绿色矿山建设,保证资金人员的投入到位,协调煤矿与地方的关系,做好依法办矿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做好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管理、企业文化等工作
贺恩桥:具体负责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
鲁鹏智:具体负责依法办矿、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工作
郭万宁:具体负责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综合利用、规范管理等工作
成员:在分管范围内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绿色矿山建设内容和标准1、依法办矿:煤矿证照资料齐全,依法纳税、缴费
一年内未受州级以上行政处罚,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
2、综合利用:煤矿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利用率高,废弃资源回收率高
煤炭资源回收率达到国家要求,“三量”平衡,没有因不当的开采方式造成煤炭资源浪费
3、技术创新:煤矿的机械程度高,装备现代化、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提高对于新技术、新工艺的资金投入
4、节能减排:储煤场有防风抑尘及喷水降尘设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喷雾降尘和封闭式管理
建设有满足需要的矿井水处理设施,将矿井水处理后在输送至地面和井下进行喷雾降尘等工作,实现矿井水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