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汇编 15 篇)二手车买卖合同 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交易和完成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二、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三、车辆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沪,车辆类型:,使用性质:,厂牌、型号:,车身颜色:,初次登记日期:,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表显里程:km,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车出险次数次,累计车损金额 元,车辆购置税完税/免税证明编号:,车船使用税缴纳截止期:,车辆通行费缴纳截止期:,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条车辆价款和支付方式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自转移登记手续完成日内,应再向甲方支付车价余款 元
第三条车辆交付、过户手续 一、车辆交付时间:
二、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备齐车辆相关材料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的合法性负责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车辆基本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四、双方应对其提供的车辆转移登记所需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所需材料,致使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方应每天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
任何一方因提供车辆相关材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