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初、中级职称评审四川省住建厅建筑类初、中级职称申报文献已经下达,详见后文。本次申报要点如下:1.申报流程变化增长网上受理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者,须登录“四川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此系统中填写有关资料。2.申报受理时间(1)网上受理开始时间:5 月 4 日起(2)评审类申报受理时间:5 月 10 日至 8 月 31 日。3.评审申报条件简化为:(1)档案。档案需在省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建设人才交流中心(致民路 21 路雅典商务楼)等地。(2)年限:助理:本科 1 年,大专 3 年,中专 5 年;中级:本科 5 年,大专 7 年,中专。非本专业学历申报者,须在以上年限基础上增长 2 年。(3)职称考试:参与“职称计算机”(助理考 c,中级考 b)或者“建筑施工”(初级、中级)对应级别考试,对英语不做规定。获得“建造师”、“建筑师”等注册资格者,可免考“职称计算机”或“理论基础”。学历不符合规定(大专如下)但具有建造师资格证者,应参与“强条”考试。4.本机构可代理申报建筑类初中级职称。联络电话:84458500工作 QQ :2313017604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 11 号东方广场 A 座907。四川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有关受理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的告知川建人教发[]167 号厅直属事业单位:经研究,拟于 5 月开始受理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告知如下:一、申报受理范围凡如下人员可向住房城镇建设厅职改办申报评审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在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三)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符合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四)由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登记管理的外资企业中从事建筑行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中方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受理专业在建设行业从事如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1、规划设计类:建筑设计、构造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自动化设计、总图设计、园林景观设计、都市规划、市政道路桥梁设计、岩土设计、都市燃气设计2、建筑施工类:建筑工程、工程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都市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