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浙江省海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 2024 年 11月 7 日作出了《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的批复》,海宁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式走向落实
此次改革通过编制、人员的整体性安排保证了“一队三中心”的设立与运行,但也存在编制几乎被占满,将会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忽略重点、职责权限不清楚、透明度不高等问题
笔者通过对改革样本的分析归纳,并对嘉兴周边长三角城市改革实践进行梳理汇总,提炼出经验启示,为海宁西站的治理、杭海城际铁路交通执法权限分配和“三中心”机构再优化提供参考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操作1
改革历程2024 年 11 月,中共海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作出《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的批复》;2024 年 4 月,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印发《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中层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同月,交通运输局召开全系统中层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会议,所有在编中层以上干部参会
同期,海宁市港航管理处等下属单位召开全单位中层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会议,所有在编干部职工参会,所有人员根据自己意愿填写了一份《意向调查表》,进行意愿摸底调查
2024 年 5 月,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干部考察组公布《考察预告》
2024 年 6 月,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对海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等中层正副职任免情况进行通知
2024 年 7 月初,执法队和各中心的人员基本到岗,相应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开始逐步落实
至 7 月底,交通运输系统基本形成局机关和所属“一队三中心”(执法队、港航中心、公运中心、质管中心)的最新组织架构
改革实践操作(1)人员安排方面
执法队作为新设主体,改革的过程就是其从无到有的孕育过程
人员来源分为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