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下述各方于2017年月日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尔工业园签署:转让方:杜欢(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受让方:青岛家哇创客网络信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林贞委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甲、乙双方”或“双方”,又可单独称为“一方”或“各方”
鉴于:(1)青岛家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家哇”或“目标公司”)系于201【】年【】月【】日依据中国法律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2)甲方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能力和意愿履行本协议;(3)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注册地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林贞委;(4)甲方同意按本协议所载之条款及条件向乙方转让甲方持有的家哇的股权,且乙方同意按本协议所载之条款及条件向甲方购买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转让标的1
1本协议所述转让标的为拟转让股权,即甲方拟转让给乙方持有目标公司15
28%的股权及相应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2
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2
1其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权利、能力、授权、许可和批准,已签署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目标公司除甲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书面承诺,已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及受让安排事项
2其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1)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并且(2)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或受之约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会导致其在该合同项下违约
3甲方合法持有其向乙方转让的拟转让股权,具有出让上述股权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对该部分股权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