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审计报告模板 一、基本情况 目前属于物控部管辖范围内的仓库共有 18 个,分为原料仓、成品仓及半成品仓库。其中原料仓 8 个,半成品仓 1个,成品仓 9 个。截止 xxxx 年 2 月底,仓库目前保管物资价值总额为 67,955,316.62 元。仓库目前对于物资出入库、保管、盘点等各项基础工作管理比较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已基本建立,总体来说内部控制比较完善,但是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单据审核、制度执行有效性也有较多不足的地方,需要加以完善。 二、审计发现: 1、对外发加工物资缺乏有效控制。 0769 仓库有外发加工物资未收回。在对各仓库外发加工出入库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 0769 原料仓分别在 2024年 8 月和 12 有两笔以委外加工出库单形式,将材料名称为雕花板送至某某厂商维修,至审计结束为止未收回。 原料仓外发加工物资账目不清。在对原料仓外发加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xxxx 年 1 月 8日共向某某厂商外发木拼板 11472 张进行喷油加工,截止审计结束日收回橡胶木拼板 10233 张,共计还有 1239 张未收回。金额为 294,882.00 元。对于有这么多数量的加工物资存放于加工商处,从未与某某厂商对账过,而且存放数目是否准确,原仓管陈某某也不清楚。由于陈某某已调往收料组,未与新仓管进行交接,现 V6 仓管也表示不清楚外发加工有多少数量未收回。根据公司制度《委外加工流程及管理法律规范》(文件编号:AMQEOWWK0004)规定,对于委外加工物资应该由各仓管负责核对,并且每月 10 日前需对上月委托加工物料未收回物料上报部门主管经理处审核,但是目前并未严格根据制度执行。各仓库管理员对于外发加工物资既做到定时清理未收回情况,月底时也未对上月单据核销情况及未收回物料上报给部门主管及经理审核,这样造成外发加工物资处于无监控状态,未收回情况时有发生。 审计建议: 仓管应严格根据公司制《委外加工流程及管理法律规范》规定,每月 10 日前向原料仓主管及物控经理报告委外加工物资单据核销表及报告超期未回物料。 物控部门应对以往外发加工物资至今未收回情况进行清查,对于仍有未收回物资应及时与采购、财务部门共同协商进行处理。 财务部门应参加监督委外加工物资收回情况。目前财务部门未对外外发加工物资进行明细账登记,监督外发加工物资发出、收回、核销情况。建议财务部门建立委外加工物资明细账,物资发出、收回在财务有账可查。对于超期未核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