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九篇代理合同 篇 1 出 租 方: 代 理 方: 一、本合同为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
签约前当事人应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
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 )”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
甲方:乙方:日期:代理合同 篇 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姓名:刘华娟 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姓名: 金文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酬劳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 0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