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的责任状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把责任贯彻到每一种人头上,保证安全生产整体目的的实现。企业与你签定安全生产目的责任状。一、考核目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减少减少一般事故,伤亡率控制在 3‰以内;无大面积传染病及突发性中毒事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设置率、规范率达100%。二、考核内容1、必须遵守企业和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保证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贯彻,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企业、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在本单位内全面实行,并自觉服从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4、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不得违章作业。5、对工程中的安全设施要跟踪检查,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好工程隐患。对有隐患的危险地段要采用对应措施,并设专人看守。6、项目部(本部门)安全设施、设备的设置与维护。7、负责施工作业区域、生活区域、办公区域的危害辨识工作。8、负责对入场员工(包括协议工、临时工、季节工等)的安全教育和培训。9、负责本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并对其购置及使用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10、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平常检查与监督。11、负责本项目部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12、负责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急救与汇报,并配合调查组进行工作,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三、安全奖惩对于实现安全目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惩罚。四、责任状履行时间1、责任状双方签字起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0 年12 月 31 日终止。2、责任状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保留。责任单位:发状人:立状人: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