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别利益,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做好新时期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县总工会调研组分别对灵溪、龙港两镇女职工人数相对较多的 19 家企事业单位工会,就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发挥以及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调查讨论。通过调研,对基层工会女职工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对当前女职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化的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目标,对县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进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底,全县已建企业工会中,15 人以上企业建女职工委员会 659 家,设女工委员 518 家,组建率 91。8%。签订集体合同 538 家,覆盖职工 49160 人。规模以上建会企业签订工资协商 223 家,签订率 86%。50 家企业签订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95 个单位 1600 名女工参加妇科病普查。 近年来,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依据,加强源头参加,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加强调查讨论,反映女职工的呼声。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女职工特别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被调查的 19 家企业都能够正常运转,效益较好,能正常发放工资,严格遵守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关规定,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企业工会组织也比较健全,19 家企业全部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或设有女工委员,女职工组织制度也比较健全,大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将女职工专项合同作为条款写入集体合同。能基本落实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其中星炬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天信仪表公司等企业实现了全员参保。能够基本保证女职工享有三个月产假待遇,无怀孕期间开除女职工现象,天信仪表公司在女工产假期间工资全部发放,另外给予哺乳期女职工每天 2 小时哺乳假。工会女职工活动正常。“三八”节期间,各单位工会女职委都实行各种形式进行庆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非公企业在保障女职工特别权益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合同内容不法律规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率比较高,但均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仅作为集体合同的条款列入其中。部分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容不法律规范,缺少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