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1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畅通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提高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市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分行决定于 20xx 年 3 月中旬在全行范围内集中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活动时间 20xx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25 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全辖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学习宣传“新《消法》”规定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等六项权利,促进我行和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 2、积极与金融消费者进行沟通,告知他们维权的各种正当渠道和方式,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与维权途径、我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和建议的范围与方式、金融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等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更加有序合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学习和宣传人民币收付、银行卡业务、票券支付业务、国债业务、征信业务、金融信息保护、外汇管理等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县支行及其所辖网点请根据当地人民银行的要求组织实施。结合分行活动方案要求,请一并执行。 四、有关具体活动安排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相关部门职责,现将我行活动安排具体明确如下: 1、依托网点宣传。 3 月 17 日开始,全辖各网点、分行营业部在本网点悬挂活动宣传标语或通过 LED 屏滚动播放活动宣传标语,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在营业大厅门前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请分行个人金融部及时设置网点 LED 宣传标语。 各网点应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服务工作中,在银行卡、服务效率、服务态度、自助设备、国债销售、理财产品销售等纠纷多发领域大力向公众宣传普及相关金融知识。 2、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各支行(部)要组织业务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新消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新《消法》中与金融消费有关的“经营者的义务”条款和“法律责任”条款,做到逐条学习、仔细理解,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各项义务。要在仔细学习的基础上开展研讨和培训,促进金融服务人员准确把握、深刻领悟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