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合同锦集 6 篇企业经营合同 篇 1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发包方承办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发包方地址: 传真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签约人: 承包方风险抵押金:联系电话: 承包方地址:担保人:传真电话: 为了加强本企业部门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邮政局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为调动承包经营者的积极性,双方本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经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对国有资产的认定 以上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只限于乙方经营使用,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为贷款及借款等抵押、质押。 第二条甲乙双方发包与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将共 万元的国有资产交给乙方全权承包经营,承包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标的额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向甲方上缴税后利润万元(大写:)。 第四条承包风险金 按协商条件,乙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现金万元整,作为风险抵押金。 第五条承包协议的自动终止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协商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缴税后利润计划表,于每月日前将%的上缴计划款额上划帐户。协议自动终止条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计划的%;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万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的%;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自动终止合同,并从终止合同之日起,将应上缴税后利润的差额部分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其责任属乙方违约。 第六条承包经营中的奖罚条件 ①、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全年完成上缴税后利润 万元后,超额部分的全部税后利润奖励给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过应上缴款的 80%,但不满 100%时,乙方主动补齐 万元的视为完成上缴任务,不奖不罚。 ③、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过应上缴款的 80%,但不满 100%时,乙方不主动补齐万元时,由甲方从乙方的风险金中扣交,罚差额的 1%并视为违约,下一年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协议续签。 第七条承包经营中的财务管理 ①、为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法律规范乙方依法经营,由甲方按邮政局要求向乙方派会计一名,并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会计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经营方面对乙方负责,在管理和履行协议方面对甲方负责。 ②、乙方在经营与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