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迟报矿难,草菅人命国法难容 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截至发稿时,救援仍在进行中
22 条生命生死未卜,牵动人心
让人生气的是,这起事故发生在 1 月 10 日 14 时,但企业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时,已经是 11日 20 时,足足迟报了 30 小时
人命关天,生命至上
企业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就能取得主动,赢得救援时机
常识来看,早一分钟上报,就能早一分钟实行措施,救援成功的几率就多一分,同时也就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笏山金矿发生事故后,企业只顾组织救援,却始终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直到发现救援难度超出自身能力,不得已才上报“求援”
企业迟报,置井下员工生命于不顾,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更是对生命的漠视,无异于草菅人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现场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报事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迟报瞒报,国法难容
一些企业负责人心存侥幸,发生意外,不是想着及时上报,而是能瞒则瞒、能捂则捂、能拖则拖;有的不是争取时间抢险救援,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躲避处罚
20XX 年 12 月 4 日,湖南浏阳市一烟花制造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13 人死亡、13 人受伤
事发当天中午,当地上报的伤亡情况为1 死 1 伤,有媒体质疑后,又改称是 7 死 13 伤,后湖南省成立调查组调查核实另有 6 人死亡
瞒报谎报,丑态百出
20XX 年 12 月 25日,山西省交口县桃红坡镇华瑞煤业发生事故
矿方不是及时上报,而是清理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封锁事故信息,同时私下里与死者家属协商
迟报瞒报现象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违法违规成本太低
曾有报道指出,一些地方企业和官员“迟报瞒报”动机很明确:真实上报会被处罚,“迟报瞒报”即使被发现,受到的处罚也差不多,所以一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