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创新型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促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营造研究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表彰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华电校研[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类别1、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2、先进集体:先进研究生集体
二、评优范围和依据我校正式注册的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和研究生集体(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回原硕士所在班参加评选)
评优依据为学生在上一学年度的综合表现
三、先进个人评优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院及各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3、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文明礼貌,得到班级多数同学的拥护,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学年累计病事假时间不超过十天
5、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
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现象,学习成绩优秀,论文工作突出
6、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参加评优: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两次校、院系通报批评者;2)所学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二)优秀研究生1、博士研究生在满足评选基本条件的同时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在上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