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精细化双规范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营造食品安全环境,达到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痕迹化的宗旨要求,使工作有要求,处处有痕迹,实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安全监管“精细化、双规范”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明确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推行食品安全监管“精细化、双规范”目标管理责任制,从细致入微的环节入手,规范食品经营业户的经营行为和食品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执法行为,引导业户加强自律,争创食品经营示范户,做到经营、监管双向规范
(一)食品经营业户工作目标1、店面整洁,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按核定的范围内经营,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食品安全监管公示牌、营业执照、许可证按规定张贴到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2、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公示牌所标注的内容,粘贴好网格监管责任人照片、食品安全责任人及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照片,并在照片下面及承诺人后面签名
3、进货时索要供货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供货商的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供货发票或收据(盖红章)及盖有红章的每批次的检测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明文件页面较小,可将合格证明文件粘贴到a4纸上),供货商直接供货的还要索取供货商授权的送货人委托书
4、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按供货合同追究双方的责任
5、《食品供货及销售台账(发票)》,即一票通,每供货商使用一本,有多少供货商就使用多少本,不能混合使用,一票通所列明的内容要填写完整,封面有供货商盖章,不能盖章的可将供货商盖红章的供货发票粘贴到一票通记录页的背面
6、供货商档案实行一个供货商一个档案,每供货商档案内有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供货商的许可证复印第1页共4页件(盖红章)、供货发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