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镇中心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为了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体现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和基本规律;全面落实课改精神要求,更有助于课改工作的推进和深化;引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促进教育持续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评价内容与标准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附件1)
三.评价组织1.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中心小学校委会成员、班主任
其主要职责为,制定与审核评价工作方案及规章制度,指导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评价者进行培训,监控评价过程,(防止走过场,或给予不切合实际的定性)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和仲裁
2.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每个班成立一个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科任教师组成
四.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按照评价内容中六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和关键表现开展工作,评价方式为学生自我评价、同学间相互评价、教师评价和班级小组综合评价
评价过程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半年的成长纪录等方法,全面收集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信息,经过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尤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
力求做到客观与公正,避免以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