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承诺书 15 篇债权债务承诺书 1 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主办单位:武汉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职能职责:市建管办负责申报资料的复审、汇总并将复审合格的资料报送省卡设厅。 协办单位:各区建管站 协办单位职能职责:各区建管站负责资质变更申报企业的受理、原件的核验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报市建委建管办。 办理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59 号令) 申报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卡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峻;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峻; 4、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6、若属改制更名应提供改制文件(改制方案、主管部门批文、国资部门批文、企业章程)。 (二)企业人员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注册资金变更、企业地址变更 1、企业人员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卡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峻及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人员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职称证。 (4)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峻; 2、企业注册资金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卡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峻;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峻及副本原件; (4)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地址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卡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峻;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峻及副本原件; (4)新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三)注册地变更 1、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湖北省卡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3)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峻; (4)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2、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