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卫生监督岗位资格准入培训教材)第一章概述一、概念国境口岸卫生监督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国境卫生检验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其他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所进行的卫生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价、采样检验、卫生许可、卫生处罚等活动
是口岸卫生监管工作中的一项强制性卫生措施
口岸卫生监督按实施过程可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按监督内容分为:环境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监督、劳动卫生监督、传染病管理监督和医学媒介生物控制监督
二、执法依据主体法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卫生监督的内容
其他法律:《国际卫生条例》、《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传染病防治法》等
在口岸卫生监督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引用到以上法律法规
三、监督内容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第18条、第19条及其实施细则第104条—第108条的规定,国家卫生检疫机关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出入境交通工具实施卫生监督
具体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口岸有关单位或交通工具对传染病的预防、管理、疫情报告和疫情处理的情况;2.监督口岸有关单位或交通工具对病媒昆虫和啮齿动物进行防除的情况;3.监督口岸有关单位或交通工具对有机垃圾、粪便、污物、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情况;4.检查口岸有关单位、交通工具及人员必备卫生证书的有效性;5.对国境口岸供应的食品、饮用水及其加工、储存、运输设施等进行监督;6.监督口岸《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情况;7.对国境口岸内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微小环境的粉尘、毒物、物理因素和不良气候条件等卫生进行监督;8.对国境口岸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有关设施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四、监督程序(一)监督前准备在执行监督任务前,须认真收集和查阅有关的信息资料,准备好各种单证、表格和检查所必备的工具和用品等
监督人员必须着装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