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目标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法律规范 XX 目标管理,建立高效的绩效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XX 所有员工二、目标管理原则:采纳自上而下逐层分级的目标管理方式三、目标考评周期:年度:上年 12 月 26 日-本年 12 月 25 日;季度:1-3 月、4-6 月、7-9 月、10-12 月;月度:本月 26 日-下月 25 日四、目标管理要求:(一)总经理:(1)负责公司愿景及阶段战略目标制定;(2)于每年 12 月 10 日前完成下一年度公司目标的制定;(3)负责为公司目标实现配置足够的资源;(4)负责于考核前 5 日对副总/总监设定年度及下一季度目标,并进行季度及年度绩效考核;(5)为公司年度目标实现承担管理责任
(二)副总/总监/总工 (1)协助总经理愿景及阶段战略目标制定; (2)在公司年度目标框架下,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所负责领域下一年度的目标,并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于每月 22 日前完成所负责部门下月工作目标的制定; (3)于每月 25 日前完成所负责部门的绩效考评、绩效面谈及下月绩效计划制定;(如遇出差等原因无法进行绩效面谈,绩效面谈可推后进行); (4)应为部门目标的实现提供绩效辅导; (5)为年度目标实现承担相应责任
(三)部门 (1)协助总监制定部门年度及月度绩效目标; (2)于每月 28 日前完成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绩效面谈及下月绩效计划制定;(如遇出差等原因无法进行绩效面谈,绩效面谈可推后进行); (3)部门(项目)经理为部门(项目)目标实现承担相应责任; (4)员工为所负责工作目标承担相应责任
(四)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各级目标进行审核,确保制定的目标符合目标制定原则,同时负责相配套的制度及检查验收体系的完善
(五)当期目标的考核标准对应绩效考核表中的达标标准
五、目标管理制度执行考核办法:(一)考核人: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