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xx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动创新步伐,以创新促进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进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二条 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主 任:公司副主任:公司委 员:公司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主 任:公司委 员:公司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主 任:公司委 员:公司第三条 管理机构职能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 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文章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项目的立项及实施第五条 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 11 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进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讨论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