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环保监督管理,提高和改善公司环保管理质量,及时排查环保隐患,降低企业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环保巡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环境保护部(一)负责编制年度环保巡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对各单位环保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与考核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本单位环保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形成记录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五条环保巡查人员应掌握环保管理要求,具备环保基本知识,熟悉公司基本情况,能够发现污染隐患和违规行为
公司环境保护部及时掌握各时期每个单位的环保管理情况,发现各种排污隐患和违规排污行为,并整改或纠正,达到从源头控制污染的目的
第六条环保巡查必须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结果要形成文件
第七条对环保巡查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有相应的处理结果或结论,必要时在全公司通报或做出经济处罚
第四章环保巡查内容及方法第八条日常巡查内容(一)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情况
(二)对公司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公司年度环保方针目标的执行情况
(四)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达标情况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
(六)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七)减排项目、环措项目的实施情况
(八)检查污染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和整改意见
检查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九)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十)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第九条环保现场巡查方法(一)各单位自查各单位环保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环保情况进行自查
自查可结合本单位现场管理检查同时进行,要求每月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二)环境保护部环保巡查现场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环境保护部制定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