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建立分层次、全方位的建设协调机制,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征地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及中国交建13号线项目总经理部关于建设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的决定,积极依靠地方政府支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建设理念,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建设环境
第三条征迁工作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业主、协助地方,紧密围绕施工进展情况,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地下管线迁改、地方协调、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征迁工作实行定岗定责、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1.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抓、负责工区的建设协调、征地拆迁的全面工作
2.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协调工区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对外协调工作
3.项目经理部征迁人员根据施工需要,编制征地拆迁计划及资料汇总,处理征迁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协调、贯彻落实地铁办各项工作要求,协调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
项目经理部征迁负责人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沿线各企业产权单位联系,落实工区征地拆迁的全面工作
项目经理部征地拆迁协调员负责上报信息报表、周报表以及业主要求上报的其他资料
6.项目经理部必须认真按照青岛市地铁办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加强与工区所在地有关区、镇及企业产权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工区征地拆迁工作的落实,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具体问题,遇到问题难点要逐级上报,由总经理部统筹协调解决
工区拆迁负责人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8.工区负责征地拆迁人员定期想总经理部上报征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