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调研报告 随着“六五”普法的逐步开展,“六五”普法已经开展到第三个年头了,全民普法运动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堪称是中外法制史上的创举。它在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养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功不可没,但是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反映出很多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使得普法成效也大打折扣,还亟待大家共同商榷解决。一、调研对像乡各单位干部职工、群众。二、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三年来的的调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从 20XX 年开始的“六五”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快三年了。但两年半以来的工作,是忧多于喜,很多工作只是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不明显,公民的法律素养还相对较低,对法律常识的了解还是很少,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本领还很低,这与社会的进展是格格不入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社会在不断的进步,而且速度非常快,可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正常的应该是法律水平高于社会进展水平,而现实却是法律水平追着社会进展走。通过调查总结,我认为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经费问题普法依法治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的,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假如没有经济支持,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就成了“无米之炊”。在“六五”普法期间,有关部门为了解决普法经费问题可以说是使出了混身解数,也通过多种方式协调解决普法经费的问题,有些地方甚至通过发文的方式要求单位给予解决普法经费,但真正能落实的却很少。即使有些单位对普法经费做了预算,那也只是水中月,能看不能用。在开展普法工作要使用时,还得再打报告找主要领导批示,遇到领导心情好时还好,遇到领导心情不好时就会被拒绝。再者,根据 2 元/人的普法经费,开展工作也是远远不够的,这样一种工作环境也使普法工作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大大受挫,所以有时为了应付上面的工作安排,他们只得将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普法工作以走形式、搞“造势”为主,以“搞活动”来代替常常性的普法工作,其成效难以提高。(二)普法组织机构的问题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其成果亦非一朝一夕可见的,普法工作也可以说是一项公益事业,既是公益事业那就应是各部门共同参加,齐抓共管,只有这样才能把普法工作全面铺开。可通过这么多的实际来看,还是没能建立“大普法”的工作格局。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挂名倒是不少,但真正干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