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锦集 8 篇买卖合同 篇 1 甲方:朗其贵,男,傣族,1969 年 2 月出生,现在芒章乡芒章村芒章村民小组居住
乙方:芒章乡宝石村委会崩东村民小组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承包水田的 2
4 亩面积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转让水田位置在芒章至盏西交通要道西侧(公路下), 在要道边甲方水田
东至芒章至盏西交通要道为界;南至屈波东承包水田为界;西至朗其贵承包水田(蔗区路)为界;北至杨生荣承包水田为界
转让面积为 2
二、 土地转让方式:永久性 三、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转让价为:每亩柒万捌仟壹佰元人民币(78100 元/亩); 该宗土地总价为:2
4×78100=187440(壹拾捌万柒仟肆佰肆拾元);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20xx 年 7 月份 14 日,付给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500
00 元);20xx 年 7 月 30 日付款:陆万肆仟玖佰肆拾元(64940
00 元);从20xx 年 6 月 3 日至 20xx 年 1 月 21 日已共付 89900 元;20xx 年 4 月 30日前付清剩余部分转让款
即拾万元(100000
付款凭据于甲方签收收据为准
四、甲乙双方责任 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 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 50 倍赔偿
(除国家征用外) 3、 村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在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小组存档一份
六、 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