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货合同合集十篇供货合同 篇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进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进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长期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一、合作条件 1、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生物质颗粒燃料指定供应商,在甲方采购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工程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在协议期内均采纳乙方提供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2、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设备使用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市场上其它公司产品。 二、采购订单签订方式 1、甲方根据燃料消耗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所需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后,以订货单形式通过传真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传真后,核定单价、总价后回传甲方,甲方确定后领导签字确定发货。 三、供货价格 1、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将按年度定价。 2、乙方保证在同一销售区域内提供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得低于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发生第三方价格低的情形时,甲方自动享有第三方相同的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根据其调整后正式生效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假如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赔偿三倍差价。 四、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1、热值 生物质颗粒燃料发热量在 3900~4800 千卡/kg 左右(一般为4500 千卡/kg)。 2、纯度 生物质颗粒燃料,主体为纯木质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剂及添加剂,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含水率(%) 1.12;灰分(%)﹤1.5;全硫(%)﹤0.0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泥土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燃烧后无结胶。 3、其他 燃烧率>=99%,热效率>=87%,排黑烟度(林格曼级)<1(指不能有明显可见黑烟),排尘浓度<=80mg/m3 4、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时间不超过双方约定的供货期。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汇款方式支付。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处提取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