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场地租赁合同(精选 3 篇)篇一:关于公司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其公司范围内出租场地给乙方作为木材加工场地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位置和面积 位置定在甲方紧靠公司围墙边的空地内即大门口的右旁,面积 为 3600 平方米。 二、租赁年限及租金收取 租赁年限暂定四年。场地租金按实际使用占地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壹元壹角 计算,两年内不变。 费用收取方式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须先支付进场保证金 3000元,并且在 30 天内向甲方预付第一期场地租金,超过 30 天乙方未交 付给甲方第一期场地租金的,则视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2、一次性交清全年的,则免一个月租金,即仅收取 11 个月的租金。 3、按半年交付租金的,则全年优惠半个月租金。 4、按季度交付租金的,则无租金优惠。 三、费用的收取 1、每度电费及损耗按供电部门现时收的价格进行收取,即每度电费 1.30 元。如供电部门电价有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 2、每吨水费及损耗按供水部门现时收的价格进行收取,即每吨水费 1.00 元,如水厂水价有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 3、税金: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乙方应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如乙方经营产生税费,乙方可以自行纳税,也可以让甲方代收代缴。 四、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在租地范围内正常使用租地。 2、甲方负责场地内水、电、路三通,保证有道路通到租赁地块边,保证乙方进出货道路畅通。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木材运输证等事务,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甲方负责确保乙方在进行木材加工时提供合法齐全的加工手续,如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等,如属甲方原因而证照被注销或证照手续不全,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假如属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以上财物损失的,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甲方有权按时收取乙方的各种承包费、水电费等,有权对乙方的进行监督和纠正。 五、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进行木制品、木心加工、销售。 2、乙方每个季度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 3、乙方在每个月的 3 日前交纳上个月的水电费。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内万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起 15 日以内,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