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考勤补卡制度(通用 14 篇)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篇 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 1:00 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 1:00 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根据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根据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据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部门经理有上述情况者,由总经理签批补卡登记,并由本人负责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根据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根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