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主城区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1300 字) 针对有媒体报道一些购房者组团打飞的前往重庆炒房的现象,近日,重庆下发《关于加强主城区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将加强市场研判,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做好政策储备,实行三大措施严控房价。鉴于近期部分商业办公项目存在违规销售、擅自改建投诉量大增等情况,上海市住建委近日宣布,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商业办公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并暂停此类项目的网上签约。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 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2024]43 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北部新区分局、高新区分局、经开区分局、主城区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降价销售行为进行监管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24]234 号)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加强对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的监督和约束,现就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和完善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申报内容 为贯彻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市局对现行《重庆市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对预售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制定了新的《重庆市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见附件)。 从 2024 年 3 月 1 日起,全市执行新的《重庆市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根据新《重庆市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要求的内容提交商品住房预售方案。 二、严格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审查备案 (一)开发企业申办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应提交经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各区县交易监管部门应严格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降价销售行为进行监管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24]234 号)的规定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和条件的,予以办理备案手续。 对同一项目前后期同类型楼盘申报(销售)价格降幅达到 10%以上的,应要求企业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出具承诺书,承诺书要明确企业保证仔细及时处理因降价引起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 办理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备案的有关审查程序和工作时限等由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开发企业对已经备案的预售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应向区县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申报变更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