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案例 : 李旭在某企业工作 8 年,今年合同期满,单位以合同期满正常解除为由拒绝给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李旭工作 8 年,涉及 8 个月的工资补偿,对此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点评 : 《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划分为 4 种情形
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二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当初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就解除的;四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第一种情形没有经济补偿,后 3 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李旭的情况属于第 2 种情形,即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 : 刘佳与一家电子信息公司签订 3 年期劳动合同,工作两年时,被另一家电子公司看中
她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书,公司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
后单位牵强同意,但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点评 : 《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规定: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见,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法律给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 50 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对此,刘佳可要求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假如公司继续拖延,刘佳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案例 : ***伟被某蓄电池厂聘用为装配工,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
两年后,其认为该职业污染大,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同意后为***伟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所有手续
***伟找到一份新工作上班不久出现了气短心跳、呼吸困难,找到原单位要求给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