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房出租合同汇总十篇厂房出租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薛城区永福路北首路东,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年租金为 元,双方约定按月支付
2、双方约定在每月 5 日前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 元
3、鉴于此厂房现在甲方与金红食品厂尚未完全交接,双方约定租金在甲方就此厂房所有权与金红食品厂完全交接完毕后,乙方开始支付租金,交接前未付租金在厂房产权交接完毕后一次性付齐,此后根据双方约定支付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 3 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3 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 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