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经营合同 5 篇合伙经营合同 篇 1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 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 xx 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在 xx 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 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算之日或双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资金额、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xx 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xx 元
2、协议各方的出资,应于公司预核名通过之日起 xx 个工作日内注入公司验资账户
3、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按出资比例持有公司股权
上述出资完成后,甲方持有公司 xx%的股权,乙方持有公司 xx%的股权
四、 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 xx 方指派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总经理由 xx 方指派
2、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公司治理机制按《发起人协议》执行
3、xx 元以下的支出由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任何一人决定并签认,xx 元以上的支出须由 xx 和 xx 共同决定并签认,xx 与 xx 就财务签认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友好协商
公司的财务由双方共管,会计由xx 方委派,出纳由 xx 方委派
4、双方应根据本条约定内容,公司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本协议与《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5、公司设立完成后 xx 方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沙石场开采和经营手续
6、手续办理完毕,公司进行开采作业和加工销售
7、公司在后续开采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由股东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公司开采完成后经营所得,应先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