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租赁合同汇编 9 篇土地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洪县孙园镇土只头居民委员会 乙方:许江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 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15 年,自 20xx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 850 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
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土地租赁合同 篇 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